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据其专门知识,对建筑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并做出结论的活动。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作为一种独立证据,是工程造价纠纷案调解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在建筑工程诉讼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工程鉴定业务范围有: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受司法机关与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建设工程经济纠纷等司法鉴定工作。
(一)鉴定委托;受理委托;确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
(二)查阅案卷是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首要工作。在一般的建筑工程造价审计中,结论大多是固定格式化的,而在司法鉴定中的工程造价问题都具有特殊性和个别性,只有深入了解案卷的基础上,才能有正确的思路,明确争诉的焦点,为鉴定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三)召开当事人会议,并作好询问笔录(若当事人申请鉴定人回避,则重新确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
(四)现场勘探、证据调查。
第二阶段程序如下:
(一)当事人对司法鉴定初稿提出书面异议。
(二)听证质疑(当事人提出异议主张及证据,并对其进行申辩陈述)。司法鉴定人应全面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异议、反驳申辩理由,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三)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对鉴定初稿进行审查修改。
(四)出具鉴定报告。
庭审质证。出庭质证是鉴定人的基本义务,也是力求使司法机关采信鉴定结论的过程。
项目名称 |
项目专业 |
业务类型 |
委托单位 |
奥斯卡假日酒店装修工程造价鉴定 |
建筑工程 |
司法鉴定 |
人民法院 |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造价鉴定 |
建筑工程 |
司法鉴定 |
人民法院 |
煤矿工程造价鉴定 |
矿业工程 |
司法鉴定 |
人民法院 |
某县城中心广场项工程造价鉴定 |
建筑工程 |
司法鉴定 |
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