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规范化培训及康复楼建设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2021-04-15 15:26:21
- 作者:佚名
1.招标条件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规范化培训及康复楼建设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二次)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
1.招标条件
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规范化培训及康复楼建设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二次)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规范化培训及康复楼建设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2.2 招标编号:HNZB[2021]N018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设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位于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院内。
2.5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于河南省精神病医院院内,主建筑面积23781平方米,其中地上19189平方米,包括培训用房16909平方米(含心理干预人员培训),康复用房2280平方米;地下面积4592平方米。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组价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节点);
2.7 服务期限:咨询服务期自双方签订合同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其中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时间小于30个工作日;
2.8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证书;【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具备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建筑面积2万(含)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咨询服务合同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2020年1月1日以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合同复印件】
3.4拟派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造价员);【提供人员的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注册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3.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01月01日(时间以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2万(含)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咨询服务合同金额30万元(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应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日期后加盖单位印章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相关查询网页(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经查询上述人员中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3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经查询存在违法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15日到2021年4月21日;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19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提供(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质现场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未缴纳文件费及未递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7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纸质文件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地址:新乡市建设中路388号
招标人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373-3373978
2、招标机构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编:4500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44811
电子邮箱:779072293@qq.com
日 期: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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