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洛阳卷烟厂职工体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1-06-01 11:50:18
- 作者:佚名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1年洛阳卷烟厂职工体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洛阳卷烟厂职工体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洛阳卷烟厂职工体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HNZB[2021]N0414;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2021-2022年洛阳卷烟厂职工体检项目;
二标段:2021年洛阳卷烟厂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4 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项目为2021-2022年洛阳卷烟厂职工体检项目,预计健康体检人数1387人(其中普通体检802人,女职工加专项体检人数585人,本项目结算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
二标段:本次招标项目为2021年洛阳卷烟厂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对洛阳卷烟厂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5 服务期限:
一标段:两年,开始提供服务时,应在受检者健康体检结束后14日历天内,向招标单位提交体检报告,健康体检服务实施期为招标单位通知之日起至每年11月20日。招标单位保留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限届满后,履约期顺延的权力,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合同可续展壹年。
二标段:壹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续展壹年;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一标段:投标人须为公立医院医疗体检服务机构或依法设立国内专业的医疗体检服务机构,具有医疗健康体检服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医疗健康体检设备、人员及其他专业医疗健康体检的配套设施,能满足招标单位需求,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标段: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承担法律顾问工作的人员规模和从业经验;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见格式三);
3.3 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3.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3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4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304室)。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基本户证明材料;
(3)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资格条件中信息查询和承诺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告附件中的承诺函;
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或公证件查验后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6月25日9时3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5楼508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内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玉林路26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3630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联系人:闫先生、刘先生
电话:0371-61175296
电子邮件:ZB6777@126.COM
2021年05月28日
承诺书格式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格式二:
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格式三:
承诺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财务状况有以上不良行为,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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