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咨询行业交流平台

找任务
  • 找技术
  • 找企业
  • 找专家
  • 找资讯

造价咨询公司
工程设计公司
造价咨询公司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智慧社区平台数据对接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 2022-07-26 15:34:56
  • 作者:佚名

一、采购条件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就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智慧社区平台数据对接项目(二次)进行询比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

一、采购条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就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智慧社区平台数据对接项目(二次)进行询比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智慧社区平台数据对接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675051

2.3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采购范围:智慧社区平台数据对接项目,主要包括统一基层社区各类信息数据资源,涉及人口信息、电子证照信息、地理空间信息等信息资源(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2.7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2.8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研发实施工作并投入运行(具体工期以采购人对本项目建设工作整体安排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做出的最终要求为准)。

2.9 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如采购文件和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不一致,则以二者中时期较长的质保期限执行)。

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一项2019年1月1日以来的信息化类项目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出具承诺书,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询比。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盖供应商公章)

四、电子注册与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询比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询比采购。

4.2 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07月20日至2022年07月28日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询比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其询比失败的,后果自负。

4.4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单位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银行账号:8898516010005452

下载采购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简写采购文件费,并将电子转账凭证或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参加开启会议和提交纸质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启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5.2响应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询比开始时间):2022年07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3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 取消纸质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5.5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嵩山北路联通大厦18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95—313888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 系 人:李娅杰

电 话:0371-65990020

邮 箱:hnzbcg65990020@126.com

监督部门: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

监督电话:0371-80965552

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0日

*资源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阅读
热门推荐

工程造价网 咨询热线:0371-5502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