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经营性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 2021-04-15 15:27:49
- 作者:佚名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就食堂经营性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于2021年4月8日在驻马店市风光路1号内科楼6楼进行谈判,现将本次谈判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就食堂经营性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于2021年4月8日在驻马店市风光路1号内科楼6楼进行谈判,现将本次谈判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食堂经营性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JQ65-F3003
三、评审信息: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对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认真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如下:
(一)一标段:机关食堂经营性项目
第一推荐成交候选人:信阳市久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2.00%
服务地点:信阳
计划服务周期:壹年;
第二推荐成交候选人:信阳恒翔餐饮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2.00%
服务地点:信阳
计划服务周期:壹年;
第三推荐成交候选人:郑州昊天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1.20%
服务地点:信阳
计划服务周期:壹年。
(二)二标段:休养灶经营性项目
第一推荐成交候选人:河南梧桐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40000.00元
服务地点:信阳
计划服务周期:壹年;
第二推荐成交候选人:信阳恒翔餐饮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8000.00元
服务地点:信阳
计划服务周期:壹年。
(三)三标段:休养灶经营性项目
第一推荐成交候选人:信阳市百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0.58%
服务地点:驻马店
计划服务周期:壹年;
第二推荐成交候选人:郑州昊天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0.54%
服务地点:驻马店
计划服务周期:壹年。
四、公示期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5日),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公示期后则确定第一推荐成交候选人为最终成交人。若各报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介:
《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
六、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175296
邮箱:zb67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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