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充电站有害气体处理设备项目(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 2021-05-27 13:57:20
- 作者:佚名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就某部充电站有害气体处理设备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于2021年5月25日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411会议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就某部充电站有害气体处理设备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于2021年5月25日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411会议室进行询价评审,现将本次询价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充电站有害气体处理设备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1-XCCZ-4003
三、评审信息:
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对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认真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如下:
第一推荐成交候选人:河南和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225700.00元
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系统调试,并投入正常运行
第二推荐成交候选人:河南国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228750.00元
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系统调试,并投入正常运行
第三推荐成交候选人:河南通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229300.00元
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系统调试,并投入正常运行
四、公示期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5月26日-2021年5月31日),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公示期后则确定第一推荐成交候选人为最终成交人。若各报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 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介:
《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六、本次询价联系事项:
采购方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86726937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17 1679
邮箱:zb6777@126.com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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