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19部队led屏及音频扩声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 2021-06-07 12:02:14
- 作者:佚名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就32719部队led屏及音频扩声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一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于2021年6月1日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就32719部队led屏及音频扩声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一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于2021年6月1日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412会议室进行谈判,现将本次谈判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32719部队led屏及音频扩声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LBDY20210401
三、标段号:1
四、标段名称:室内LED显示屏
五、评审信息: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对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认真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如下:
第一推荐成交候选人:河南恒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96000.00元
交货地点:河南省灵宝市豫灵镇文峪村86号。
交货期:所有合同设备须在合同签署后的15日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第二推荐成交候选人:郑州仕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87000.00元
交货地点:河南省灵宝市豫灵镇文峪村86号。
交货期:所有合同设备须在合同签署后的15日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第三推荐成交候选人:河南金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98500.00元
交货地点:河南省灵宝市豫灵镇文峪村86号。
交货期:所有合同设备须在合同签署后的15日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六、公示期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7日),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公示期后则确定第一推荐成交候选人为最终成交人。若各报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 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方联系人:邵彦珑
联系电话:156908097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17 1679
邮箱:zb67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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