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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实例

高层住宅楼洋房总施工承包招标

  • 2020-09-27
  • 作者:佚名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根据工程需要,按施工交通组织要求,并提供一切所需的照明、防护装置、栅墙和安全防护防火设施以防火灾、意外和损失,达到(重庆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并承担整个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保卫责任,对工地上所有工程(含专项承包工程)材料、机械、工具和脚手架等的损坏或失窃负全责。所需费用全部由总承包人考虑,且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同时保障发包人免负有关的损失、索偿或诉讼。在本工程总平、景观施工期间,当工地围墙拆除后,总承包人应对全场边界进行打围,并满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同时做好全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以上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后期不另计费

(4)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要求:

a.办公用房在总包总平布置时统一考虑,要求相对独立,具体位置及方案需经发包人确认。

b.总承包人需负责向发包方提供办公板房,具体要求:办公室8间(含办公桌椅),会议室一间(含会议桌椅投影仪),提供无线网络。所有房间均含空调。

c.提供给发包人办公区的办公设施及设备的维护,办公区的保洁工作。

d.使用期限为:从承包人进场时30天将此项工作完成,使用结束时间为:竣工验收后30天。此临时设施的搭建及拆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另计费用。本工程的所有临时设施(含红线内所有非设计内容及红线外临时设施等)的拆除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计算。

(5)需总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夜间施工、污水排放、安全生产管理等手续,所需费用全部由总承包人承担,且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总承包人在施工中需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总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应及时负责办理完成上述相关手续,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发包人。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充分保护所有完成的工程,包括电器及卫生器皿、装置、金属、玻璃、磁砖及其他墙和地板饰面,并须负责修复因总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坏。不可用浓碱性或酸性液体清洁及除去斑渍。避免用以除去水泥斑渍的稀酸流到金属或铝窗上。必须用认可的清洁剂清洁浴缸及洗涤盆以免损坏表面。工程完成后,清理所有工程项目,除去一切标识、污斑、指印和其他的油污和脏物,调校所有由总承包施工的门、窗、抽屉等,检查及为所有由总承包施工的五金上油,修复抹面裂痕,清洁所有由总承包施工的墙身、地板、玻璃,清理所有由总承包施工的油漆及磨光工程,以及清理所有由总承包施工的沟渠和下水道。从工地上搬离所有的机械、剩余的建筑材料、泥土、垃圾及临时设施,使房屋清洁适合使用,并使发包人完全满意,项目周边及内部围挡,确保工程竣工备案前围挡整体性,安全性,满足发包人及政府相关要求,且本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总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按图施工确保各种(包括现场周边)地下永久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等的安全,所需费用全部由总承包人承担,且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因总承包人防护不力而发生的事故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总承包人负责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总承包人应达到重庆市有关部门规定要求及满足监理、发包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清除并运出施工场地及临时占用场地的余土、垃圾、办公及生活临时设施、总承包人全部设备、剩余材料等,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发包人、监理满意的使用状态,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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