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渠改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020-10-16
- 作者:佚名
编制依据
1、本清单编制依据详见《融创集团总包工程计量与计价规则》,规则中未提及部分执行“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建筑物建筑面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
报价说明
1、投标人所填报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综合费)均为税前单价,增值税统一-在汇总表中计取。综合单价中已包含投标单位进项税可抵扣部分,其他综合费(除规费外)包含但不限于管理费、利润、风险等为达到图纸、招标方的技术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规费在《表2造价系数调整表》中统一计算。
注:1、施工水电费、现场生活区水电费(含所有分包)、电梯使用费及电梯司机费等费用报价考虑,不允许向分包单位另外收取水电费;
2、售楼部、样板房开放后水电费由发包人承担。
1)、项目直接费报价按广州地区为基准报价。不同地域价格差异通过地域系数修正,各地定额规费按当地实际缴纳规定计取,详见《表2造价系数调整表2》
2)本清单中的钢筋、商品砼、加气砼砌块属于可替换主材,项目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对该材料进行当地市场询价调研,根据市场询价的价格替换清单钢筋、商品砼暂定主材价格,加气砼砌块以砌体施工前甲乙双方确定的分规格的市场价格确认,结算时不再进行调差。组成适用于当地市场的合同综合单价。组价规则详见《融创广深区域总包工程计量与计价规则》中的钢筋、商品全、加气砼砌块的替换合同价调整方式。暂定主材价格详见《表15可调材料价格表》
3)本清单中钢筋、商品砼、水泥砂浆属于可调差材料,调差办法详见《融创广深区域总包工程计量与计价规则》钢筋、商品砼、水泥砂浆调差规则4)本清单报价专列《停建及缓建费用明细》也考虑停建缓建期的材料调差,以降低承包人风险,
5)材料价格的调整方式仅为降低承包人风险,如与实际采购价格有差异则为承包人风险,在报价时已充分考虑,无论差异有多大,结算时均不予以调整。
注1、如果清单报价中采用主材与实际施工采用主材不符,仅替换主材单价。
3)工程量清单报价时,遇含甲供材的项目,应报扣除甲供材材料费后的综合单价,甲供材的采保费一并在措施包干费中计取。
7)甲指乙供安装材料,甲方给定品牌与限价,清单中为暂定价格时,实时限价(不含税)的价格替代主材价格,计取相关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辅材费不调整。其中塑料管的主材价仅填列管道的价格(不含税),其他管件、计算规则中应包含的材料、及其损耗均在辅材中综合考虑,不再调整。
8)工程一切险由甲方缴纳,投标人无需考虑
9)政策规定的不可竞争性费用已按规定计算考虑计入综合单价;
9)政策规定的不可竞争性费用已按规定计算考虑计入综合单价;
10)总包需负责项目整体报建,费用在总承包管理费中自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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